第53期
韩国的“免费租房” 为什么在中国就行不通?

到过韩国,特别是在韩国有过租房经历的人一定听过“전세”这个韩语词汇,其对应的汉字是“传贳”,“贳”在汉语是出租的意思。在韩国的中国人俗称之为“全税”或“全租”。“全租房”是当前韩国所“特有”的一种租房形式,其特别之处就在于这种形式能够让房客享受到“免费租房”!难道,天下当真有这样免费的午餐? “传贳”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在中国就行不通呢?

什么是“全租房”?

在韩国,租房分为月贳和传贳两种形式,通俗的说就是“月租房”和“全租房”。对于前者,中韩之间大同小异,通常只需缴纳一个月的押金,然后按月或季度交月租即可。后者则是韩国所“独有”的一种租房形式。

租住“全租房”的租客先期把一大笔押金交付给房东(约房子价格30%至50%金额,也有与房东自己协商的),此后,在入住期间不用再缴纳除了水电煤和物业费之外的任何费用,待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还会将租客先期缴纳的押金全部奉还给租客!不过租期必须为1年以上,一般为2年。从表面上看,租客就像是在免费租住房东的房子!

韩国的“免费租房”,为什么在中国就行不通?

韩国“全租房”的由来

韩国虽然是一个蕞尔小国,但是在涉及到文化论题的时候,其国民往往表现出一种过度膨胀的民族自豪感。因此,作为当前韩国所“特有”的一种租房形式——全租房,自然也就成为其国民累积自豪感的一个方面。

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偏差,稍微翻阅一下历史典籍,就可以发现,韩国所“特有”的“全租房”实质上就是中国古代的“典房”!

所谓“典房”,俗称接房,即房主将多余房屋“接”给房客,房客付接房金。金额高低不一,一般为房价的一半,个别有接近甚至超过房屋造价的,亦有低于一半,甚至象征性的。接房时,双方议定典价、典期,由中人见证,签订契约。期满后,房主将接房金归还房客,即可赎回房屋。到期不赎,房客继续使用。使用期间,房客无须交付租金,房主归还接房金时也无须偿付利息。

从上述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典房”与当代韩国的“全租房”根本就是一回事,区别就在于中国的“典房”已经消逝在了历史的尘埃中,但是韩国的“全租房”在当代却依旧欣欣向荣!

韩国“全租房”繁荣的原因

“全租”制度之所以能够在韩国产生并持续繁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近代特殊的历史条件的催化。

近代以前,“传贳”制度初只是小范围流行于韩国首都及其周边地区,但自从赶走了日本殖民者以后,由于百姓的流动性增大,常常搬家,于是这种制度也就逐渐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而现代,韩国社会的流动性也很大,每年都有两个搬家集中的季节,或由于上学,或由于工作调动,对短期租房依然有着强烈的需求。

其次,房价、税金双高背景之下的应对之策。

韩国房价太贵,很多人难以在短时间内买得起房子,而且房屋买卖与拥有都要交很高的税金。此外,对房东来说,月租收入需要交税,而全租收入则不用交税。

再次,特殊金融条件下的 手段。

曾几何时,韩国的银行利息是非常之高的,在高银行利率条件下,房东一次性获得大笔资金可以获取丰厚的利息收入,同时省下了每月催租的麻烦。而对于一个急需 的人来说,这笔长期融资资金则可以用来购买股票、基金、设立公司等等。所以,与其说“全租房”是一种租房形式,不如说是韩国人的一种“ 行为”!

后,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保障。  

韩国的全租制度有着完善的法律保障,房客在合同有效期间对房屋的使用权以及对传贳金的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韩国民法典》第303条特别规定,传贳权人支付传贳金,按照该不动产的用法占有、使用和;传贳权消灭时,权利人对该不动产全部享有较后顺位权利人及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传贳金的权利。

另外韩国《住宅租赁保护法》中也对此有明确规定。如果再不放心的话,房客也可以在签订租房合同后到当地法院核实房东的产权并获得法院的公证,核实与公证程序非常简单,时间很短,费用很少。

在中国推行“全租房”为什么不可行?

首先,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

根据上文的描述,其优势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解决了租客无钱买房或不愿买房但又追求生活品质的愿望,另一方面也省去了房东每月催缴租金的麻烦,还解决了房东没有流动资金的困难,可以说是互惠互利的。但是,相对的其缺点也是十分突出的,即租客前期须支付大额押金,由此要承担的资金风险也是很大的!对于这一缺憾韩国给出的回答是“完善的法律保障”!

但是,显然,在目前中国的环境下,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这一目标依然是任重道远。所以说,只这一点就决定了“全租房”在中国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

其次,租客的思想观念过于传统。

从思想观念上看,全租房也缺乏生存的土壤。韩国的“全租房”模式自近代以来就已经在社会上风行,而由于房价过高,迁移频繁,韩国整个家庭租房居住甚至结婚的现象也得到了民众的普遍认可。而在中国,有无婚房几乎成为民众在择偶时看重的前提条件!所以假设一个租客有能力承担起“全租房”的大笔押金,那么他必然更加倾向于买房而不是继续租房!

再次,房价上涨的预期依然占据主流市场。

在韩国全租房之所以风行的一个原因是由于房价过高,而近几年来韩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呈现出泡沫的倾向,民众对房价的预期是下跌的,所以对于买房往往采用观望的态度。这个时候,全租房无疑是的选择!而在中国,尽管经济学家已经明确指出了房产泡沫的风险,但是从社会范围来看,房子依然是刚需,房价上涨的预期依然占据主流市场,因此,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租客必然更加倾向于买房而非需支付大笔押金的“全租房”。

后,广阔的国内市场能够提供多种融资渠道。

中国拥有广大的国内市场,能够提供多种多样的融资渠道,因此,除非逼不得已,房东根本就没有必要通过全租房这种类似于房产抵押的形式来获取资金支持!

结束语

综合以上所述,天下并没有免费的午餐,付出与回报从来都是对等的!在韩国所盛行的“全租”的租房形式中,租客与房东之间与其说是一种租赁关系,毋宁说是双方基于各自的利益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互利性质的契约关系。这种租房形式是在韩国长期的历史演化以及特殊的国情状况下才得以产生和延续下来的。中韩虽然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但是在国情、文化、经济状况等很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所以所谓的免费租房的“全租房”模式,至少在短时间内在中国必然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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